教学规章制度

湖北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作者:    发布:2017-09-19    点击量:

湖北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一、除主考外,所有考试考场须安排专人负责监考。考生所在学院有义务安排在职教师担任监考,同时教学办负责在考前一周向本单位派出的监考教师明确监考任务。

二、各学院应在考前进行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包括声明学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三、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院一卡通等三者至少有其一)方可进入考场,并且应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场。

四、学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蓝、黑色水芯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调频收音机(学校电台84.75MHZ)等。答题过程中,书写部分须用黑色水芯笔或圆珠笔做答(如试卷有特殊要求的请遵守),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五、学生入场后,须按监考人员编排好的座位就坐,考试中途不得擅自挪动座位。证件放置桌面的左上角。凡遗失证件者须由所在学院开具含照片、信息和签章的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场巡视员对考场情况进行抽查。

六、学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记录。考试期间,学生交卷前原则上不得离场,否则按提前交卷处理。

七、学生不得携带手机以及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便携设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闭卷考试时,学生应于发试卷前将书包等物品全部集中放置,除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和经同意后携带的计算机器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也不得存放于课桌屉内),也不得自备草稿纸。

八、学生拿到试卷答题时,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主、监考教师询问;答题前,考生须在试卷指定位置认真填写学院名称、姓名和学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和答题卡一律无效。

九、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考试中不得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不得相互讨论问题、借阅资料,违者按考试违规论处。

十、考试结束后,学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擅自将试卷及答题纸带出考场,违者按考试违规论处。

十一、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本规则。考试违规处理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湖工大教〔2015〕2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